光不是虚拟的

  • 2026-06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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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中午饭后,全家围绕今年的高考作文题展开了一场热烈的讨论(题目涉及北京、上海或全国卷,核心探讨个人想象与科技进步的关系)。

在讨论中,家人以“通信与信息检索”为例谈到了科技对认知的改变:过去遇到不懂的问题,只能翻阅《十万个为什么》或去书店查阅资料;后来有了互联网,开始使用搜索引擎,当时觉得这已经非常快捷了;而现在人工智能(AI)的出现速度更快,它相当于多了一个自动筛选和整合的功能。虽然不能说AI给出的答案百分百正确,但它确实极大地提高了我们获取信息的方便程度。

接着,我以“古人对天地的认知”为切入点分享了我的观点。在古代,人们对宇宙的想象是“天圆地方”,认为天空中的日、月、星辰都悬挂在一个巨大的圆盘上,圆盘转动形成了周而复始的规律(如太阳东升西落)。但随着科技的进步,人类发现地球其实是圆的,进而搞清楚了天地之间的运行轨迹、星体间的公转关系,乃至整个宇宙的浩瀚全貌。

随后,我提到了一个天文现象:我们今天看到的某些星光,其实是几亿年前发出的。由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——既然这些光是过去的产物,那我们看到的算不算是一种“虚拟的东西”?

家人立刻纠正了我:“这东西不是虚拟的。光确实是真实的,只是因为它传递需要时间,所以我们看到的是‘过去’。”

顺着家人的话,我突然联想到了老照片:小时候拍的照片现在依然能看到,没人会说照片是虚拟的,那为什么星光就不能被视作真实呢?

经过思考,我进一步理清了这个逻辑:就像我们在石头上刻字,消耗了能量将信息固化在石头上,它可以保存几千年甚至更久;照片也是通过消耗能量和物质,将影像印在纸上留存下来。而光同样具有波粒二象性,它既是物质又是能量,既表现为波又包含粒子,它是一种极其丰富的“多模态”存在。正因为如此,光才能在宇宙中穿梭数亿年,尽管过程中会有衰减,但依然能携带着远古的信息,重新投射进我们的眼睛里。

所以,最终的结论是:我们看到的是过去,但这绝不代表它是虚拟的。